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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moybc.org.tw/ 廈門街浸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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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的路上|蔡嘉揚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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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馬太福音28章19~2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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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離開廈門街浸信會做音樂宣教已經十年了!這十年我要感謝許多弟兄姊妹們,默默的為我們禱告、為我們奉獻,你們的愛心我們都有收到,也謝謝彭牧師,總是讓我有機會回到廈門街浸信會來跟大家分享,這樣我就可以看看熟悉的大家,或認識一些新朋友,總之廈門街浸信會還是我的家!

既然是做音樂宣教,分享一首我最近的創作,歌名叫〈尋回〉,透過這首歌,希望能幫助在這世上迷失、迷惘的人群,找到自己的價值,認識神的愛。希望這首歌不只幫助福音朋友,也幫助我們每個人,知道我們都是上帝的寶貝。

這十年來,我們音樂事工經歷了大大小小五百多場、各樣類型的音樂佈道,今天這個主題「傳福音的路上」,我們可以一起來學習以下這幾點。

一、「去」的影響力:

影響他人:什麼樣的人都可以被神使用去傳福音,每個自己的故事,都有感動人之處。今天的經文耶穌說你們要「去」!我發現基督徒的「去」是有影響力的。因為每個基督徒都是上帝特別的揀選,每個人的見證都是獨一無二的,而且帶有能力。有很多人,會覺得「啊,我的見證不夠感人。」「我的見證很普通。」「我的見證不像那個誰誰誰一樣精采。」但是這幾年下來,我看過我們團隊許多人講自己生命的見證都讓我很感動。曾經有一位福音歌手到唱片公司找他們代理,代理商跟他說,你有沒有特別的生命見證,他說:「沒有。」結果,唱片公司覺得他可能沒特別感人的見證,就不打算幫他賣唱片。這個歌手來找我,我跟他說,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見證,我留下他。有一次她跟我們出團,我請她分享得救見證,說實在的,她的見證雖然沒有驚天動地的內容,但我還是非常感動,我一直在想「我為什麼很感動」?原來,我被他的真誠、真實所感動,他沒有渲染、誇張他的見證,原來「真實的見證最感人」,真的不用驚天動地。親愛的弟兄姊妹,你也會覺得自己的生命見證很普通嗎?覺得不會有影響力嗎?你要有信心,你的經歷是獨一無二的,神要用你,多站出來!分享自己的生命見證!

影響自己:傳福音的人,是一次又一次在印證自己信仰的機會。我的同工跟我一起服事一段時間,他們都知道有些我自己的生命見證,已經講了幾百遍,可是還是常常講著講著就又哭了。因為當你每講一次福音,就再瞭解一次什麼是福音(瞭解什麼是救贖、瞭解什麼是真神),講見證的時候,又內化自己的見證,想起神曾經如何愛過你,所以你每講一次福音,你的信仰就越加堅定。所以我們看保羅被鞭打卻還要傳福音,就是因為他「傳福音」,會「堅定他的信仰」,傳越多越堅定,越堅定,就越能看淡那些遭受的痛苦!所以從這些觀點,我有兩個結論:1.已經是基督徒,也需要福音。2.經常傳福音、講見證,可以讓你對神更有感,更容易堅定你信仰的腳步!

二、如何面對「萬民」

第一個要跟大家分享的是「靈巧和馴良」。馬太福音1016「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靈巧」和「馴良」,換個意思來說,就是我們面對傳福音的挑戰時,我們時常要「改變」,然後「順服、接受」!我做福音工作,發現傳福音真的很需要在各種環境「應變、然後順服接受」。總之,在台灣傳福音,一樣有逼迫、一樣充滿挑戰,我們不得不學習靈巧、馴良來面對我們的處境。

第二個就是傳福音不一定是什麼光鮮的位置。雖然我們是音樂團隊,好像都在站舞台上、講台上,我們也曾經在夜市、街頭當街頭藝人,在餐廳,音樂也很容易被當成背景。直到有一天,有間福音餐廳的老闆跟我分享,他的總店在美國,創始人的經營理念,就是希望在餐廳裡,到處都可以看到基督教的東西,比如裝潢、餐盤有經文小卡,牆上有基督教的擺飾、甚至,我們的音樂,就是詩歌。重點就是「這間店要有基督教氛圍」,基本上老闆會希望我們跟客人有些互動,我聽完老闆講完創始店的理念,我也發現,只要融入這間店成為背景,(本來我們最不希望成為背景的),就是這間店的精神,是最美的事!我也重新改變觀念,就是傳福音是可以這樣默默的,但卻帶來重要的果效!撒母耳記上30:24~25「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應當大家平分。大衛定此為以色列的律例典章,從那日直到今日。」所以在後方默默「看守兵器」的人,也等於參與在神的工作當中。

第三個就是向什麼人,就做什麼人。哥林多前書9:22,保羅說: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我有好深的體會,每一場音樂佈道前我都會詢問對方,你們佈道的對象是誰?因為我要預備「對的歌」和「信息」,面對什麼樣的對象,講什麼樣的話,是非常重要的。弟兄姊妹們,傳福音,知道你的對象是誰,要確定清楚,自己要成為那樣的人,用他們的語言來傳福音,真的很重要。

第四個是面對福音朋友,自己要成為那個熱情的人。我剛開始做音樂佈道的工作時,有點不適應。因為台下是一群沒信主的朋友,不是唱卡拉OK的場合,他們不一定會理你。在沒有人理你的場合,基督徒如果冷掉,通常就更沒有人理你,所以要「持續的保持熱情」。弟兄姊妹們,保羅稱這個為:為主癲狂。傳福音,自己要成為那個持續熱情的人!

三、就是要帶「門徒」

隨著我年紀越來越大,下個月我就要46歲了,我已經老花第三年了,偶爾出團搬器材還會閃到腰。最近我在網路上PO文,自拍照稍微露出了我這兩年越來越多的白髮。我就越來越去思想「造就門徒的重要性」,因為我的年歲有限,有一天我會無法唱歌、搬不動器材,傳福音,一定要有人來接棒。

大約三年前,神給我一個異象:要去造就有影響力的人來影響這個世界。所以這幾年,我一直在造就門徒。因為我看到「傳承」的需要和重要。想一想,如果沒有「傳承」、沒有保羅、沒有耶穌的門徒、沒有歷代的宣教士,我們也聽不到福音,今天我們可能也不會坐在這裡。我也鼓勵弟兄姊妹們,若有機會我們要盡量裝備自己,讓我們可以協助教會事務,或再去領人歸主,或再去造就人,繼續的把福音傳承下去。我以前在景美浸信會實習,聽過一句話是:「不是老師,就是學生。」全教會就是在主裡一起學習,一起成為主的門徒、不斷傳承。

以上幾點的分享,就是這幾年嘉揚在福音工作上最真實的體會,我們一起共勉,好多功課,我也還在學習。上帝要給我們永恆的盼望,祝福大家繼續走在福音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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