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介紹講壇信息主耶穌談死生學

主耶穌談死生學

這段經文是耶穌基督親口談死後的情形,想必這準確性是無庸置疑的,使人能明白死後的情形是如何,而此段經文中也能約略從兩種極端看出彼端差距,而弟兄姊妹大多數應是位在此二者的中間,或說我們沒有財主如此富有;或說我們沒有拉撒路生前那樣悲慘,而從這段經文中,我們應準確地抓住耶穌所要談的精隨與義涵。此段經文如同耶穌為世人揮開布幕,使人能窺探死後的世界,而說到去處,聖經也明白提到「陰間」、「樂園」。當中所提及的重點:第一「人都會死」;第二「陰間與樂園的景況與差別」,第三「人死後有知覺」能受安慰,或是在火焰中極痛苦。另外,人死後記憶仍存在,財主死後仍記得拉撒路是當初於其家門口討飯的乞丐,並且記得自身有五個兄弟;第四「仍有感情」,財主在陰間受火焰之痛苦時,仍然掛念其兄弟,不希望他們死後也同受痛苦。有人形容這段經文不是財主與乞丐的故事,而是兩個乞丐的故事,一為生前是乞丐,二為死後做乞丐,然而死後進入永刑當中,聖經形容是極其痛苦。財主與拉撒路有以下的幾項差別:

一、兩種人生

1.「華服著身渾身生瘡」聖經提及華服為財主身穿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於當時代此衣為擁有身分地位之人才可穿之,因為紫色袍為當時地中海的貝殼所淬煉而出,僅為君王或是高官大臣才可享有此類華服,所羅門王當時所坐的轎子的坐墊,也是有此之紫色,以紫色在外、細麻布在內,若以舊約來看,唯有大祭司才能穿上細麻布所製的衣服,由此可知財主的人生在世人看來是十分的豐盛有餘。而拉撒路渾身是瘡,且被人抬到財主家的門口,由此可知拉撒路可能已經癱瘓或是不良於行。2.「眾僕服侍群狗招惹」財主眾僕圍繞,而拉撒路則被群狗圍繞並舔瘡。3.「滿桌佳餚掉下零碎」當時候的財主滿桌豐盛的食物,若有吃剩的則往窗外丟去,而拉撒路僅能從財主所丟棄的,撿拾起來裹著肚子。上述前者為財主,後者為拉撒路之人生樣貌,無論你處在哪種人生定點,此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背後,最重要的是自身與上帝的關係,因為此關係會決定最後的去處。

拉撒路原文意思為神所幫助的,或說神是我的幫助,但若我們細看其人生,暫且不談論是否為基督徒,但由常人的眼光看來不可相信其人生為神所幫助的,反倒絕大多數的猶太人認為財主才是神所幫助的,擁有看似一切的美好,而拉撒路卻是又病又窮,身無分毛,財主卻是天天奢華宴樂,然而卻不等同平安喜樂,嚴肅的猶太人每週一與四是禁食禱告,並且守安息日,然而僅是在於每週一與四的六點前後,早上六點前進食,晚上六點後宴樂,目的是要在這整整12小時中使人看見正在禁食,並且在信仰上是認真的,然而這些行為也是耶穌基督所知道的,但主卻不看重。

二、兩種結局

路加福音16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討飯的死了,財主「也」死了,這也字使感受更加強烈,明白人都有一死,並且死是完全公平的,按著定命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人生過程中或許看似諸多不公平,然而當死亡來臨時,似乎是公平的,人皆離開了世界,而當死亡已過,場景更是全然不同,已非今生的財主與拉撒路,而是陰間與樂園的差異。當經文提到財主死了,並且埋葬了,而拉撒路僅是死了而已,理當是沒有被埋葬,於當時若是無身分地位之人,死後便直接丟往新嫩子谷中,與眾多的垃圾一起,不定期便會點一把火燒盡,許多的無名屍或是流浪者便會被丟棄於此,沒有墓地及墓碑,顯然地財主被埋葬了,想必其喪禮必是極風光,而拉撒路雖死後無人所記,卻是被天使(複數)接去帶到亞伯拉罕的懷裡,死後財主火中燒,拉撒路卻是懷中臥,一是極痛苦,另一是得安慰,突然間死後似乎兩人的景況交換了,生前兩著景況懸殊兩極,然而死後景況依然是雲泥之別,如此不同的差距,一是在火焰中受著永遠的痛苦,一是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得安慰,在火焰中的財主痛苦萬分,渴求拉撒路是否可以用指尖沾點水在他的舌尖上,人唯有在極痛苦中,身體的慾望才會變得渺小,可曉而知財主在火焰中真是痛苦,並且又看見在樂園中的拉撒路及其他,想必應是更加痛苦,若是看見正在樂園中享福的是過去在家門口討飯的乞丐,想必這痛苦更是難以形容了。耶穌基督在此所述的例子,並非是因為財主有錢所以下陰間,或是拉撒路貧窮所以進樂園,而是在個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樂園中一定也有成千上萬的有錢人,而陰間當中一定也有成千上萬的貧窮人,短短的經文中,特別也提到亞伯拉罕,他是當時少數極有錢者,並且是富可敵國,故是不論身分高低、貧富貴賤的。

三、兩種辦法

不論身分貴賤,富有與否,而是在於是否有聽摩西和先知的話,財主為自己求水無法,而後為自己的五個兄弟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能再次到他們中間,使他們悔改,然而這皆不是辦法,而是要其自身願意聽從摩西和先知所說的話,即便是從死裡復活的人進入到他們當中,他們也未必聽勸且願意悔改。在聖經另一處耶穌使拉撒路死了四天後復活,然而法利賽人反而更想謀害這位行神蹟的耶穌基督,卻也是有許多人聽聞神蹟去觀看信了耶穌。在約翰福音中,也指出法利賽人甚至也想將復活的拉撒路殺了,不聽勸者仍是不信,耶穌基督死了復活後的四十天,仍然繼續傳揚福音,信者相信,不信者仍是不信。財主的辦法是請復活者作見證,而在路加福音1631「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亞伯拉罕說的正是上帝的想法,路加福音15章耶穌提到三個比喻,皆是彰顯上帝的慈愛,而16章說到上帝的公義,在亞伯拉罕說完這些話後,最後說了他們也是不聽勸,能使我們更多思想,死後仍像這財主一樣不聽勸卻再無悔改的機會,而死後也再無救別人的機會,若弟兄姊妹心中有在乎的親朋好友,應當在活著時便將聖經的話語與救恩盡快地與他分享,直至他願意接受這永恆的福音。當我們願意聽從聖經的教導與悔改,正是我們蒙恩與悔改的機會,在我們仍有氣息時抓住機會,並且跟隨祂與祂有連結,願這恩典臨到我們眾人與親人好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