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信心|張傳弢傳道
雅各書說一個人的信仰,若是單單只有信心是不夠的,還必須要有實際的行為才能被稱為義。我們常常聽到「因信稱義」,什麼是「稱義」呢?簡單來說就是達到神的標準,而且是被動的,被稱義、被算在標準內。但雅各「信心+行為才能被稱義」的說法,卻跟使徒保羅的教導產生了衝突,保羅認為因信就能夠稱義。同一本聖經中出現了兩種看起來互相牴觸的說法,若我們相信聖經是無誤的權威,就必須接受這兩種看起來矛盾的說法都對,這就是雅各書中最大的難題。今天的信息會來討論神學議題,每一個人談論神都有他所理解的角度,所以只要你心中有「神」這個概念,基本上你就擁有神學思想。那當然每一個人對神的看法也都有他的局限。神學的研究跟訓練就是集合這兩千多年以來,大家的角度跟經驗來談論神。雖然人永遠無法看清神的全貌,但在我們不斷接近的過程中,卻能夠一次一次的被更新,這是在信仰中很喜樂的一個過程。不過講到這裡還是要問一個問題:我們的信仰就是這樣而已嗎?它跟我每天的生活到底有什麼關係?我很認識神了,我有經歷神了…那然後呢?就這樣子而已嗎?
一、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什麼是信心?)
讓我們回到雅各書來談論信心(狹義說信仰)。首先,我們必須來認識一下什麼是「信心」?信仰的形成首先從「認識神」開始,一個人可以聽講道或讀聖經來認識神,也可以透過別人的禱告、在音樂敬拜中有感動的經歷來認識神。無論是知識的、或是經驗的,信仰的開端一定是從認識神開始。以聖經人物亞伯拉罕為例,神對亞伯拉罕說:我應許你要成為多國之父,你的後裔要極其繁多,我要叫你使人得福…。這些都是他對神的認識,也是他信仰的根基。認識神是一回事,「接受神」又是另一回事。神應許亞伯拉罕他的後裔要極其繁多,當下亞伯拉罕99歲卻一個孩子都沒有,我們會發現從認識神到接受神的中間,有一大段的距離,所以這個時候就需要「跳躍」。接受神是一種跳躍式的過程,同時也帶有一種神祕性。聖經告訴我們一個人之所以接受神,是聖靈主動的工作,並不是人可以控制的。再來是「聖靈內住」,意思是神的靈主動住在我們身上。當你接受神、聖靈內住之後,你就成為新造的人,有了新的生命/新的創造;這新的創造使你生命改變、價值觀改變,跟以前不再一樣,面對同樣的困難你變得能夠倚靠神、順服神,進而有勇氣、有平安、有盼望、有謙卑、有愛心、有悔改…等等。這就成為了你的「信心」、「Faith」也可以翻譯作「信仰」。
而信心好像是一棵樹,是會「結出果實」的。以亞伯拉罕為例,神應許他的後裔極其繁多,當他100歲時果然從他的太太撒萊誕下一子,名叫「以撒」。誰知道有一天,神竟然叫亞伯拉罕把這兒子殺了獻給神;亞伯拉罕因著信心,相信神必定有所預備,就照著神的意思做;果不其然,耶和華就預備了一隻羊來代替以撒。這是一場試驗,好叫亞伯拉罕的信心顯露出來,得以成為信心之父,成為所有人的榜樣。這信心的果子,就是「行為」,為的是應驗一個人的信心,證明了這個人的信仰是又真又活的。沒有行為的信心是不結果子的樹,沒有行為的信心,好比沒有辦法證明的信仰。接著雅各在15-16節舉了一個例子,藉著一個明顯的錯誤要表達一個道理。就是愛心若沒有行為就沒有用、憐憫若沒有行為就沒有用;同樣的,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沒有用,是死的。這裡也呼應了雅各書前一章所提,聽道卻沒有行道,有信心卻沒有行為,就是在欺騙自己、是自以為虔誠;好像一間房子蓋在沙子上,根基不穩,只要風一吹就倒了。沒有行為的信心對人是沒有任何幫助的。
二、「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18節「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有人反駁只有信心錯了嗎?為什麼不能只有信心呢?只有行為有什麼關係嗎?為什麼不能只有行為呢?讓只有信心的人只有信心、讓只有行為的人只有行為不行嗎?為什麼一定要將信心跟行為綁在一起看呢?「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這句話把人跟魔鬼做一個比對,好像在說:我們信的跟魔鬼信的有什麼不一樣嗎?其實內容相同,只有反應不一樣而已。在我看來這句話有點在貶低信心的地位。所以雅各感嘆的回答「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雅各不是要貶低信心,抬高行為。他從頭到尾想探討的就只有「信心」,信心實在太重要了,他不願意看到一個跟隨基督的人,他的信心無法對自己帶來任何好處,不願意一個人的信心竟然沒有辦法幫助他在生活中得勝。雅各的重點還是放在「信心」,他渴望我們都能有又真又活的信心。
有一個女人瑪利亞在村莊裡被所有的人排擠。這村莊裡一個人聽到耶穌的事蹟後請耶穌來家裡吃飯,同時有許多人爭先恐後的要來看耶穌。沒想到連瑪利亞也來了,她來了就站在耶穌的腳邊流眼淚,滴濕了耶穌的腳,於是拿自己的頭髮把腳擦乾,又拿香膏抹耶穌的腳。她相信唯有耶穌才能赦免她的罪,於是就拿出行動,冒著風險來見耶穌。耶穌對瑪利亞說:妳的信救了妳,平平安安地去吧。又有一個得了血漏症的女人,按著法律來說不准跟任何人接觸。但是當這個女人聽見耶穌的事蹟,就相信唯有耶穌能夠醫治她,於是她不顧一切代價,冒著風險混雜在群眾裡面,盡可能去靠近耶穌。後來她真的病得醫治,但同時也被眾人發現,於是就害怕會遭受懲罰。耶穌卻對這女人說:女兒,放心!妳的信救了妳。從此這女人就有了全新的生活。
有一個瞎子巴底買不只瞎還是個乞丐。有一天聽到耶穌經過他所在的那條路,就不顧自己卑微的身分,大聲喊叫著: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因為他相信耶穌能夠使他全盲的眼睛再次見到光明。耶穌聽到了他的呼喊就請他過來,並且醫治了他。耶穌說: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又有一次耶穌進到一個村莊,醫治了十個長大痲瘋病的病人,十個當中有九個看到自己病好就走掉了,只剩一個撒瑪利亞人留下來,大聲讚美歸榮耀給神。這個撒瑪利亞人因為相信耶穌是救主,就願意冒險回到以色列人的地盤來讚美神。於是耶穌對他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原來得救真正的意涵不是指身體得醫治,而是指找到救主。親愛的弟兄姊妹,能救人的信心是哪一種信心呢?什麼樣的信心才是又真又活的信心呢?以上四個例子告訴我們:有行為的信心才是又真又活的信心。有行為的信心才能真正救一個人。以上四個例子中這些人的行為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他們都冒了某一種險。雅各在這裡講的行為,更進一步來講其實指的是「甘願冒險的行為」。
三、信心若沒有行為(冒險)就是死的
一開始講到雅各書的難題,就是雅各認為若是單單只有信心是不夠的,必須要有實際的行為才能被稱為義。而保羅卻認為因信就能夠稱義。若按著我剛剛所講,雅各說的行為其實是一種甘願冒險的行為,那麼這個難題就能找到一個解決方案。我認為雅各跟保羅其實是在講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保羅說行為不能稱義,所講的行為是守律法、規則、繁文縟節、做善事積功德…這樣的行為不能夠使人達到神的標準。而雅各說的行為是甘願為信仰冒某種險,這樣的信心能夠使人得救。
緊接著雅各就舉了兩個冒險的例子。21-24節亞伯拉罕獻以撒是一次極大的冒險、也是極大的危險,但他還是願意做出這樣的行為,因為他相信神必有預備,這是多麼大的信心!這樣看來亞伯拉罕的冒險就成為了他稱義的關鍵了。亞伯拉罕的信心也因著這次的冒險,他的信心具象化成了一個實際摸得到、看得到、聞得到的果子。也使得後來的人都尊稱他為「神的朋友」。所以行為能夠使信心完全,這樣子的信心就對人有益了。25節「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喇合是耶利哥城的外邦人,曾經聽說過耶和華拯救以色列人的事情,她相信神要把她所在的耶利哥城賜給以色列人,所以喇合就願意冒險來隱藏、保護這兩個探子。這樣冒險的行為,就使得她的信心具象化成了一個實際摸得到、看得到、聞得到的果子,同時這信心也救了她全家人。最後雅各第三次為信心下了結論「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每個人在長大的過程都冒險過:學騎腳踏車是一次冒險,學游泳也是一次冒險。每一次的冒險可能都伴隨著某種犧牲,但也都會讓你找到各種不同的寶藏。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有為你的信仰冒險過嗎?其實一個人願意接受神然後受浸,就是一種信心的跳躍、就是一次冒險了。但難道就只這麼一次嗎?我們到底要如何持續活出信心呢?親愛的弟兄姊妹,成熟的基督徒是至今仍然願意冒險的人;因為冒險可以使信心活起來,成為你得救的確據。
你願意為你的信仰冒風險嗎?是的,冒險有可能會失敗,有可能需要承擔痛苦。但重點是,信仰若沒有冒險就是死的;信心若沒有行為也是死的。親愛的弟兄姊妹,很多時候冒險並不如你想像中那麼困難;很多時候是很簡單的,就是接受聖靈在你心中說話的聲音。我們渴慕也能夠活出又真又活的信心,使我們擁有得救的確據。求主的靈引領我們,不再擔心、不再害怕,敢於為自己的信仰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