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介紹講壇信息愛 X 死 X 復活主 |林毓倫牧師

愛 X 死 X 復活主 |林毓倫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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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復活節,是我們記念耶穌基督為我們降生、受死、復活的日子,其實對基督徒來說,不只是今天要記念,我們的每一天,都要記念主的受死復活;每個主日,更是要提醒我們來到救贖主的面前,記念耶穌救恩歷史的事件,並且獻上感恩與讚美,繼續在每個今天為主而活。在今天聚會的開始,無論我們透過會眾一起唱詩,或是見證受浸者宣告自己的信仰,從水中經過;又或者是詩班透過清唱劇讓我們感受到基督救贖的大能使我們脫離陰影,藉著戲劇我們感受到耶穌基督如何承擔我們一切的罪孽使我們藉著他能與父神和好,甚至神透過祂的話語真理也告訴我們祂的福音、祂的愛與祂所賜救恩的確據。因此,今天以「愛 X 死 X 復活主」為題,讓我們一起來重思神奇妙的恩典。

很多人會好奇今天的題目是什麼意思,特別是今天題目中「X」的意義,在當代我們看到很多的商品與店家都用這個符號,在經營與行銷上,是「跨界合作、跨界聯名」的意思,英文讀作「crossover」也有人簡稱「cross」;有人說是取數學乘號的意思,兩個品牌不是合併(加號),而是加乘在一起有更大功效;而這個字在羅馬數字,是「X」十的意思;但其實這個字,有一個更重要的意義,就是在古代基督教,常常用標誌χ和χρ(Chi、Rho——希臘語基督的首兩個字母)是基督的縮寫。在很多新約原稿中,基督(Χριστoς)縮寫也會簡寫為X;事實上今天的我們每一位罪人,都無法靠自己得救,也無法靠自己回到與上帝的關係,更別說想要重回到伊甸園的美好;若不是耶穌基督「跨界拯救」、「道成肉身」,若不是他因愛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若不是他為了眾人的罪受鞭傷刑罰釘上十架,為我們死且埋葬,若不是他的得勝復活勝過黑暗與死亡,我們又怎能得救?讓我們從今天的經文一起在基督的愛、死與復活中,重新思想我們所傳的福音,神愛的顯明,與得救的確據。

一、所傳的福音:

保羅在哥 15:1-4曾經清楚地教導基督徒那「所傳的福音是什麼?」這福音是我們白白領受的恩典,也是唯一能靠著站立得住的,並且要相信、持守也要繼續傳講,使人因這福音得救,這福音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什麼是福音?福音就是好消息?什麼好消息,就是要來的彌賽亞(神透過先知應許要來的君王,重建比大衛更甚的永恆國度,使人恢復與神的關係)就是耶穌基督,他是照著聖經真理的預言所說來到。他為什麼來?他是為了我們所有人的罪而死,因為人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靠自己無法得救,並且必須死,與神永遠隔絕,這是神的公義;但是神因著愛與憐憫,讓獨生子耶穌基督為人降世,體會人一切的軟弱,有百分之百的神性與人性,但他卻沒有犯罪,而且背負全人類的罪,為我們釘上十架,付上重價,使上帝的公義與慈愛都得到滿足,更使信靠祂的人可以得救。而且這位救主不只是為我們死了、埋葬了,更是復活了,十字架上是空的,因為耶穌真實為我們而死,墳墓是空的,因為他真實復活,使我們所有信靠他的人都能得救,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並且勝過罪惡與死亡的權勢,能與上帝恢復關係,繼續過一個向罪死、向義活的人生,使我們的生命能榮耀神。這就是我們所白白領受、倚靠站立、相信持守、世代傳講的福音,不能改變、不能妥協,也別無他法使我們得拯救。而從這奇妙的拯救,我們也看見神愛的顯明。

二、神愛的顯明:

保羅在羅馬書5:7-8清楚地提醒我們:「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麼善行義舉,配得讓耶穌基督為我們道成肉身來到這個世界上,更不是我們先悔改、先做了什麼,以至於耶穌基督回應我們的行動。事實上從整本聖經,我們清楚看到人從亞當、夏娃以來就是持續的犯罪,個人的、群體的,都在罪惡當中,被罪綑綁;不管是行為上的罪惡、心思意念的罪惡,不願意遵從順服神的罪惡,甚至是遠離神、不信神,想自己當神以自我為中心的罪惡…,歷史的印證屢見不鮮,人心壞到極處,世人都犯了罪…,但耶穌基督卻是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降生,為我們受死;他不是為義人死,他也不是為仁人死,他是為每一個不堪、不配的罪人死,以至於我們因為「他死我活」,本來該死的是我、我們,但耶穌基督卻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甚至是我們都還不願意呼求他,不願意回轉歸向他的時候,就「先為我們死」,這讓我們看見神的愛,神的愛大到一個地步,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耶穌為罪人而死,就顯出神奇妙的愛與恩典;不是我們配得,乃是神將我們所不配得的愛給予我們、擁抱我們,使我們藉著耶穌基督能夠重新與祂和好,使我們能夠經歷愛與救贖,重新歸回向神。那麼,我們如何確定自己已經領受神的愛、這奇妙的救恩?我們得救確據又是為何?

三、得救的確據:

保羅在羅馬書10:9-10告訴我們:「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我們之所以能夠得救,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麼,或是成為一個一百分的好人;正如過去我所施浸過以及今天的受浸者一樣,沒有人是覺得自己「夠格了」、「夠好了」,反之多數的人都是覺得自己不配、不能,甚至擔憂自己受浸了如果沒有活出基督的形象會否虧損基督。但保羅告訴我們,我們的得救,是因為口裡認耶穌為主,也就是呼求主名,認耶穌為自己的救主以及生命的主宰,從此以後,不再為自己活,而是與主同死、同埋葬且一同復活,讓主復活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死為主死、活為主活。人因著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被算為義,不是因為自己達標成為義人,而是耶穌基督的義歸算在我們身上,是一種「法庭式的宣告」,我們屬主的基督徒則是基督的「公義袍披上」,神不再看我們的罪,神看見的是愛子所獻上的血祭,是披在我們身上基督的義,我們單純因為相信而被算為義,也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就可以得救。

不僅如此,我們既認耶穌為主,就會繼續透過實際的行動宣告我們的信仰,因此今天有人受浸歸主;不單如此,我們更繼續用口傳揚、用生命見證出我們的信仰,藉此回應神的愛;因此,我們相信的那一刻起、認耶穌的那一刻起就已被稱義,就已得救,但我們仍以行動回應神、活出神。約翰福音1:12也清楚的說明:「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的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因此我們有得救的確據,我們已經稱義、已經得救、已經是神的兒女。

在這個復活節,當我們以「愛 X 死 X 復活主」為題,重思神奇妙的恩典時,願我們再一次在基督的愛、死與復活中,重新思想我們所信的福音,是白白領受、使我們倚靠站立、要繼續相信持守、世代傳講這救恩福音;更讓我們看見耶穌基督是先為我這不配得罪人死,不是我做了什麼,而是神愛的顯明,願我們都能在這白白的愛與恩典中被神的愛充滿與得著;更願我們只想我們因著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被歸算為義,披戴基督的公義袍,有得救的確據,更有成為神兒女的確據;並且帶著期望基督再來的盼望,殷切地過每一天,活為主活、死為主死,讓基督復活的生命在我們裡面,使我們繼續以口傳揚、以生命來見證這位因愛而跨界降生,因愛而受死埋葬,因愛而復活得勝的主,繼續跟隨祂的腳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