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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的道理 |林毓倫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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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既是華人的清明節,又是基督信仰裡的復活節,我們彷彿同時經歷紀念死亡又經歷復活;是由死入生、死而復生。華人的清明節是追思記念、飲水思源,以至於光宗耀祖、流芳百世有馨香之氣。但從基督徒的觀點,是進一步追本溯源至永生上帝,在祂那裡有生命的源頭與活水江河,並且因著信靠耶穌就不在黑暗裡走而得生命之光,也照亮身邊的人,反映出主榮光;繼續效法基督的馨香之氣。同時今天我們也在此聚集思想耶穌基督為我們降生、為我們受刑罰、為我們背負重擔與十架、為我們受譏誚、為我們獻上生命、為我們死、埋葬、下到陰間並且得勝復活、榮耀升天,使每個人信靠他的人都能因著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贖工作得與天父和好,出死入生。

今天也有姊妹受浸歸入主的名下,在上帝的面前,在眾人的面前宣告信仰。今天與大家一起思想十字架的道理。經文中提到「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道理」這個詞在原文指的是真道、真理,就是在約翰福音中太初有道的「道~logos」,其實就是耶穌基督自己─一切真理的源頭。今天我們一同思想耶穌基督藉著十架救贖的真理、真道。首先,我們不得不談的「十字架的道理」,是:

一、慈愛與公義;順從與捨己

十字架,就羅馬政府與當代的人而言是一種刑罰,是「有罪且罪大惡極的人」才需要以這種刑罰對待,羅馬人也不將此種極刑用在自己的公民身上,因為這是極大的羞辱與痛苦。然而耶穌基督卻必須面對這種痛苦,是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人因為犯罪、遠離神,無法靠自己達到神的標準,並且「罪的工價乃是死,死後且有審判」,人的結局只能是死亡~永遠的與神與人隔絕。但神因為愛世人,從起初亞當夏娃犯罪的時候,就為人預備了救恩,是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遮蓋亞當夏娃的獸皮、遮蓋羞愧),因此耶穌基督成為代罪羔羊,他是三位一體的聖子耶穌,祂是神,卻甘願道成肉身成為人,完全體會我們的一切,只是祂沒有犯罪,以聖潔無罪之身為我們走上十架,承擔全人類的罪惡,完成救贖的工作。

因此這個十字架代表的,是神對人完全的愛,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付上贖價,這是神的愛完全的彰顯與憐憫,是出於恩典;不是可以用任何代價去買贖、也不是可以用對價的方式等價交換,更不是一個人能如何達到神的標準、成為一個好人所以可以得救、肉身成道。而是一個罪人單單因為信靠而蒙白白的救贖恩典,經歷神完全的愛。此外,十字架更是百分之百的公義,因為對神來說,有人犯罪,就必須得死,必須付出相對應的代價,不可妥協;否則其實耶穌可以不用來,神好像可以如同濫好人、沒有公義準則的在天上說一句:「我都赦免了」即可,但這是何等的「不公義、沒原則?」正因為神的屬性是公義的、聖潔的、不容輕慢的,因此神藉著耶穌基督的捨命上十字架,代替眾人、背負罪債,一方面百分之百的滿足了神對公義的要求,卻又百分之百的彰顯出神的慈愛與憐憫。

此外,十字架清楚的彰顯耶穌基督的順從與十架,他順服神對他的心意,走上十字架的道路─也就是神要他完成的救贖工作;他捨去自己的生命、違逆自己的意願(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倘若可行,請把這苦杯撤去,然而,只要照著你的意思,不要照我的意思),因著耶穌基督的捨己、順從,使救贖大功完成。而每一個願意信靠耶穌基督的,也是如此的學習捨己順從,單單仰望十字架的救恩而得救。也因此,我們的信仰從來不是讓一個好人成為更好的人,讓一個普通人成為聖人、完人;而是讓一個罪人,因為信靠耶穌基督成為「得稱為義、歸算為義的人」,因為神從天上在看我們,不再看到我們罪惡的生命,而是看到耶穌基督他的義歸算、披戴在我們的身上,所以我們被算為義(就保羅的說法是一種法庭式的宣告),我們的「身份」不再是罪人,算為是「義人」;我們更得著天父兒女、神國子民的位份,與天父恢復關係,並且有永恆的盼望,更在今生就預嚐天國的美善。然而,十字架的道理、真理不僅僅是要我們有這樣的「身份」,更必須有這樣的「生命、實踐」

二、舊人與主同死;新人與主同活;向罪死、向義活

如同加拉太書2:20和羅馬書6:4-13的經文所述,十字架的真理所啟示出來的,是我們在死的形狀上與耶穌基督聯合,也在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我們的「舊人與主同死;新人與主同活」,過去老舊的生命、思想、行為、習慣,都因著耶穌基督為我們受死,這些也都與主同釘十字架,舊人與主同死同埋葬;而勝過死亡、陰間與黑暗權勢的是新人,與主同復活,被主復活大能遮蓋的新人,有更新的生命、新的價值觀、新的選擇、新的關係,這也是為什麼每次我們在浸禮時,都會宣告受浸水禮的弟兄姊妹,沒入水中的時候,象徵著老舊的生命與主同死、同埋葬;從水裡出來的時候,表徵著與主一同復活。也就是這個生命是一個嶄新的復活的生命,是在基督裡的生命,過去因著罪惡導致的死亡不能再轄制我們,我們信靠耶穌基督,死亡就不再做我們的主,耶穌是我們的主,在他那裡有復活的生命。

這意味著,這個經歷重生得救的基督門徒,必須有一個「向罪死、向義活」的具體行動。我們不單單只是領受了身份、位份;也不只是表象上的與主同死同活,更必須在每天生活與實踐當中。我們不是因為達到標準所以可以做基督徒、可以受浸、可以得著新生命;我們是因為白白的領受救恩、單純的因信稱義,所以我們也必須在生活中、生命裡,回應神的恩典,選擇在餘生中的每個時刻,過一個向罪死的,不再活在罪中,將邪情私慾與主同釘十架的生活,呈現出的內裡與外在一致的,是一個被救恩、被神的愛、被神的真理所釋放、得著自由並且更新的靈魂、更新的價值觀、更新的選擇、更新的生命。

而且耶穌基督「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故此,我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所以經文告訴我們「不要容罪在我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我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我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我們不能再信靠主、受浸後依然故我、依舊犯罪、甚至依然以固有的老我生命過活,我們必須將自己的生命、身體獻給神,作義的器皿、義的器具,向罪死、向義活、向著神奔跑。

三、救恩無以回報;獻上活祭回應;全是恩典、無法對價;純屬回應、印證信心

這樣的奔跑、活出神所要的「義的生命」,不是因為我們可以用這些舉動來回報神的恩典,回報耶穌基督的捨命救贖,本質上完全不是如此,否則我們的救恩就是一種可以用對價關係來衡量、交換的。其實我們所領受的救恩,是「今生無以回報」的,單純是出於白白的恩典,是領受的而非賺取的,是恩典而非配得。神的救恩無以回報,但是當我們願意向罪死、向義活、將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器具、義的器皿,活出被耶穌基督的救恩更新的生命,更新的價值觀、更新的關係與選擇,那是因為神的恩典太大,我們必須回應;那是因為聖靈繼續在我們裡面更新、引導我們過成聖的生活。

因此,我們獻上活祭、捨己跟從,是一種對神的愛與救贖的「回應」,全是恩典,無法對價,純屬一種回應,以行動、生活、生命的踐行來印證出我們那看不見的信心,表達出我們是真正的信靠耶穌基督,並且以基督為我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的行動。那看不見的信心卻從看得見的每一次對話、每一次選擇、每一段關係、每一次的治死老我、每一次的捨己背十架跟從主,印證了我們為耶穌基督生命的回應。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願我們的身體、生命,都獻上給主,作為活祭,是living sacrifice,是活活的祭物,每一天治死老我,每一天向主而活,死也是為主而死,活也是為主而活。願我們能夠思想,面對那還在十字架上掙扎,沒有死透的老舊我、老舊生命;深深知道耶穌基督為我們死是何等的代價,不但心存感恩,更是靠聖靈大能治死老我,活出更新的生命。

這個復活節,願我們再次思想,十字架的道理,是神白白的恩典救贖,而非等價交換,是使人從罪人被歸算為一人,是耶穌基督道成肉神、捨己順從而使十架功成;是百分之百彰顯出神的慈愛也滿足神的公義;是每個信靠耶穌得救的人也學習謙卑順從與捨己;更是要我們舊人與主同死;新人與主同活;有向罪死、向義活的生命實踐,知道所領受的救恩全是恩典、無法對價、無以回報;所以新生命、新生活、新選擇純屬回應神的愛、透過生活印證出那看不見的信心,將身體、生命獻上當作活祭回應神完全的愛與恩典,願我們一起思想、紀念、共勉、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