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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之合|彭彦祯牧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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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之合|彭彦祯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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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创世记24: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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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之合是我们常在婚礼听到的用语,如果从创世记去看的话,其实有好多婚姻也是真实的天作之合,而这个「作」是做成这件事,也是做成这个人,是一语双关。犹太法典里面明令男人有四个主要责任:第一个是如果你生儿子的话,第八天要举行割礼;第二个当你生了长子,就要付出赎价的银子;第三个是你要为你的儿子娶妻;第四个是你要教你的儿子一门手艺,使他将来能赖以为生。在这段经文中亚伯拉罕要为自己的儿子娶妻,就把老仆人叫来,圣经中有特别形容这老仆人是最早跟随亚伯拉罕的,名叫做以利以谢,就告诉他说你要去帮以撒找到一个妻子。圣经里面特别记载这段,除了找寻这位妻子的路程中有很特别的奇妙之外,其实也因为以撒在旧约里面常常用他预表弥赛亚,亚伯拉罕好不容易老年得子,在以撒还是少年的时候,就把他带到摩利亚山准备要杀了献给神,但上帝就安排了一只羔羊来取代他。这个预表很有意思,因为亚伯拉罕带著以撒上山,三天后羔羊才出现,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三天后复活,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弥赛亚预言的对比。旧约亚伯拉罕把他的独生子以撒放在祭坛上要献祭,但是上帝预备一只羔羊来取代他,到了新约上帝预备他的独生子,来取代那个应该在祭坛上的羔羊。这看起来好像相反了,如果你面对镜子去看的话,你跟镜子挥右手,镜子是挥左手,表示镜子是个影子,所以旧约是影子,新约是实体,只有上帝才能够安排预备如此巧妙的预表跟历史圣经故事。亚伯拉罕也是一个预表,亚伯拉罕为自己的孩子娶妻,而上帝是预备教会成为基督的新妇,所以差派圣灵保惠师来到世上感动、寻找那属上帝的儿女,进到耶稣基督的救恩里面。

亚伯拉罕找了老仆人来说:「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在这经文中有两个条件,第一是回到本地本族,第二是找相同信仰的。这个仆人接受这个命令,经过祷告立重誓后,他就从耶路撒冷附近开始往上走,走到哈兰。这个距离非常遥远,可以形容是旅途慢慢,人海茫茫。到了井边,仆人有个很奇妙的祷告,圣经的说法是这个仆人就向神祷告说:我坐在这井旁,等等会有很多妇女出来拿水,等下我向哪个人说给我水喝的时候,就愿意把水给我喝,而且也主动说我把你的骆驼也喂饱了,愿那女子就作你所预定给你仆人以撒的妻。他的祷告很特别,他需要一个应证,所以上帝给他这特别的应证。话还没讲完,利百加就拿著水瓶出现了,所以利百加的亮丽登场是个很特别的记号。在婚姻的里面有两件很重要的事情:相同的信仰是何等的美妙,祷告的寻求是何等的奇妙,能够使你不可能寻找的找著了。婚姻是一件极其奇妙且重要的事情,两个不同的人,在不同地区、文化、习惯,甚至於环境来成长,因为以撒从来没见过利百加,两个不一样的二人要成为一体,要成为最亲密的人。

利百加的身家背景我们稍有了解之外,她至少有四项特点:第一是美丽,圣经形容她极其俊美。她的美丽在当地是有名的,圣经记载当以撒八十岁的时候,妻子小他二十岁,也已经有六十岁左右,因为饥荒就移到非利士王亚比米勒所辖的地区,圣经里面讲到亚比米勒王看到他们两位在戏耍,就发现这不是他妹子,而指责以撒。所以六十岁的利百加在异乡也是如此受欢迎。第二项品德,圣经说她不但极其俊美,还是个处女,没有跟任何人亲近过。第三项勤奋,她是有家世的人,一个富有人家里面,仆人使女多的不得了,但她亲自去做这件事,代表她是勤奋的人。而且她也是有爱心的人,当有个陌生人说给我水喝的时候,圣经形容她用手托著让他可以喝水,而且还主动说,你的骆驼我也把他们喂饱了。她也是个有勇气的人,当老仆人到了之后,做完这一切,仆人就跟她介绍我是谁,并且回去她的家里面跟她的家人说:因为他引导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孙女,给我主人的儿子为妻。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说:这事乃出於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好说歹。但是我们得要去问问女儿看她愿不愿意去,利百加只有两个字说我去。所以给陌生人喝水算是有勇气,但要跟一个陌生人走八百公里去他乡,而且按照当时的社会条件、环境、地理等等,有可能这一去就是跟家人永别,所以她是一个有勇气的人。其实利百加也是个活泼的、主动的、积极的人,也是充满爱心的人,又美丽又勤奋,某些层面她跟以撒能够互补,以撒是一个比较沉稳的、内向的、善良的、保守的、有品德,是一个有勇气的人。第四项顺服,不只是对父母,圣经里面说回到了以撒所住之处,远远的她看见了,先下了骆驼,问了仆人这是谁,仆人回说这就是我的主人以撒,就是你的新郎。利百加就立刻用帕子把脸蒙起来。意思是当你揭开来的时候,我就是属於你的人了。所以蒙上帕子是一种顺服。圣经里面也有讲到人进到圣殿,就好像妇女蒙上帕子,也是代表一种顺服。利百加拥有这些美好的优点,每个人里面一定都有上帝给你的那一份。所以婚姻对每个女子来讲都需要勇气,都需要上帝特别的应证。对於男子也很重要,但对於一个女子是更加的重要。

当新郎以撒出现了,圣经里面说他正在田间默想。以撒是个顺服的人,他顺服他的父亲,也顺服上帝,因为他的父亲把他带往摩利亚山要献祭的时候,他那时已是17.8岁的少年人,比老父亲还有力气,但是他就甘心乐意被捆绑,躺在祭坛上,代表他愿意顺服。而且他是善良的人,可以看见他从不与人争,当他跟非利士人跟当地很多的牧羊人抢水井的时候,明明是他挖的,却跟他抢,但以撒就退让,往其他处再挖一口井,连著退让三次,就知道这个人不与人争。当他的妻子远远地被找来的时候,他在田间默想。在诗篇里面提到默想,就是默想上帝的话语,代表他是个与神亲近的人。而且以撒是个孝顺的人,他孝顺他的父亲是用顺服来表达,那孝顺他的母亲,圣经说「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当他娶这个妻子之后,他的难过、失落、思念才得了安慰。前后对照是他母亲已经死了三年,三年后娶妻才得到安慰,他是这样思念他的母亲,就代表他是个孝顺的人。

看到新娘跟新郎都有很好的预备,一个是结婚之前,一个是结婚之后。结婚之后必须跟以撒继续有很好的沟通,后来的婚姻里面仍然是幸福美满的,以撒一生只娶了利百加,一直爱她且一直爱到底,虽然利百加不是十全十美,但他一定认为她是个很好的妻子,不然就不会对雅各说回去哈兰,娶拉班的女儿为妻。从很多的细节里面就可以推敲。除了天作之合,你有没有预备自己也很重要,利百加的这四项优点,还有以撒的个性为人,这是他们在人生中有不断的预备,所以我们要当新郎新娘的,各自在不同领域、家乡,甚至是还没认识之前,都要预备好自己,使自己更好更美。前面花一点点时间等候,胜过往后花很多时间补救。有时候我们需要等候,但若是天作之合,是上帝的预备,上帝就恩待也就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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