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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事工訊息 講壇信息 2024 呼召?有沒有搞錯?|林毓倫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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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召?有沒有搞錯?|林毓倫牧師

13.03.03主日信息摘錄
經文:出埃及記三章9-15節、四章1-2,10-17節

主日直播準時每週日10:00在教會YouTube頻道,歡迎弟兄姊妹線上參與

呼召,這個詞對基督徒來說並不陌生,但有趣的是用「呼召」二字檢索中文聖經,我們會發現結果是零,中文聖經中雖然明顯地提到神對人的選召~不管是選召人來跟隨他、選召人經歷救贖、或是選召人被賦予特殊的任務或使命,但中文聖經的翻譯卻從未明確使用「呼召」二字。但從原文來看「呼召」這個詞在舊約聖經出現461次,字根是「qara」,有揀選、委任、託付等意思。在新約聖經出現11次,新約聖經中的「呼召」(Klesis)是名詞,英語Calling,而動詞則是kaleo,這個字的意思是「選召」或「呼召」,代表一群被呼召出來的人。因此「呼召」有三方面的意義:第一方面是神召人歸信基督、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第二是神呼召人來服事主,沒有地位高低重要與否的差別,只有職任的不同。第三則是神呼召人在在工作、家庭與生活的各樣事上見證神。每個人都有呼召(至少我們都蒙神選照做神的兒女,且要傳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神對我的呼召是什麼?我要如何回應呼召?其實神對每一個所揀選的兒女,都有「生命的呼召」,要回應神的救恩,離開過去罪惡捆鎖的生命(彷彿離開埃及),得到自由,進入神所應許之地,活出神的同在,這是一個生命的呼召,是人人都有的。不過我們最怕的就是自己會不會搞錯了,神到底有沒有呼召我,神的呼召是什麼意思;神難道要用我嗎?求神幫助我們透過摩西的蒙召歷程,讓我們思想神對我們生命的呼召,並且讓聖靈對我們說話、引導我們。

一、熱心 VS 呼召

四十歲之前的摩西,被自己的媽媽乳養,能夠知道以色列人的過去與文化,知道自己的血脈;卻也被養在皇宮當中,做公主的養子,可以受到良好的教育。如果說要預備一個人選,可以帶領六十萬男丁離開埃及,遷徙到應許之地,需要的管理、能力、領導、經驗等,我們可能認為非摩西莫屬了。摩西除了外在的良好條件,也有內在的熱心、熱情;此時的他,會為著自己的族人被埃及人苦待而義憤填膺,甚至也有能力將對方打死(出3:11-12),他有能力與條件、有熱情與看見,希望能夠為神做什麼、為族人做什麼。這樣的摩西─用自己的經驗、能力、熱心/熱情為神「做什麼」的摩西,並不被自己的族人接納,很明顯地,神也仍然給他功課要有所學習,於是他前往曠野去。

四十年後,在異邦米甸寄居多年的摩西,已經娶妻生子,對此時的摩西來說,也許已經認定自己是住在米甸的外邦人,或者可能已經覺得神遠離他了;所以為神做什麼的感動與熱誠早已衰退,正如他已經是個八十歲的長者,別人眼中的老人了。但就在這個時候,神主動地向摩西發出啟示與呼召,過去這四十年,摩西最多的時候,是拿著牧羊人的杖,與羊群為伍,只剩下當野獸來時與之拼搏保護羊群的勇力,只剩下被那些不乖亂跑、走迷的羊群所磨出的耐性。但正是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經歷,最軟弱無力的器皿,神卻要揀選、要使用。神也藉著過去四十年的曠野經歷,來模塑所要揀選的器皿,這個模塑是要破碎摩西的驕傲和自恃,讓神所要使用的器皿倒空自己,完全讓神掌權,並且更加有愛與忍耐、有信心與順服的器皿。

我們可以看見摩西生命中大致上分成三個四十年;第一個四十年,雖然擁有熱情,但卻是倚靠自己、生命的重點在「我是誰、我想、我能」,以至於雖有熱情卻無法完成神的託付,也不被族人接納。第二個四十年,當一切的能力、經驗、才幹與熱情都消散也絕了指望,反而卻是神揀選的時候,因為當人承認「我誰也不是、我不想、我也不能」的自我否定(捨己)也許才是真正能夠跟隨主,並彰顯出神同在的器皿。以至於最後的四十年,摩西的生命彰顯神的同在,體貼神的心意,在整個歷程中處處彰顯「神是誰、神揀選、神能」。因此我們很清楚的知道,呼召不僅是「有熱心與熱情、有感動與激情」,而是必須有神的帶領,必定是神主動的呼召引導人來完成神的計劃、工作與使命,有神的時候(常常不是我們想的時候,我們要順服),有神的方式(不是我們覺得合理而已),神就模塑、修剪並且揀選所要用的器皿,並且持續的帶領,在生命的歷程中持續的建造,也在這歷程中建立與人的關係,讓人更深的認識、經歷神。不過在出埃及記三章7-10節,摩西蒙召時也曾與主有拉扯和抗拒,也認為神是不是搞錯了。

二、逃避 VS 回應

我是什麼人「我必與你同在」I AM with you.當神呼召摩西時,他認為:我誰也不是,怎能去見法老,又怎能將以色列百姓從埃及領出,無法完成這重任。(出3:11)然而,神的回應卻是要摩西知道(出3:12,摩西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神與摩西同在」,所以神必親自成就這工作。

百姓若問神叫什麼名字「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預先告訴摩西將要面對與成就的事。摩西第二個藉口是他以為百姓不認識神的名(出3:13),當摩西說百姓不認識神的名字,其實意味著百姓不知道神是誰,不知道神有什麼屬性、能力與特質,即便這位神過去是他們祖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而神的回應在出埃及記三章14-22節,神是過去先祖的神,神記念與先祖立的約。要領他們從埃及的困苦出來,前往流奶與蜜之地。雖然法老心裡剛硬不容以色列民去,但神必伸手行奇事,也奪過埃及財寶。神啟示祂自己的名是「自有永有者」。

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你手裡的是什麼」用摩西手中所有,加上大能權柄(三個神蹟)印證。出埃及記四章1節,當摩西第三次找藉口,害怕人不接納,也不信他;過去已經有過這樣的經驗,所以摩西的藉口看起來很合理。但在四章2-9節,神以三個神蹟來讓摩西作為證據,讓以色列民可以相信。神也透過摩西手中的杖(摩西有的,而不是沒有的;神用我們有的,而非我們沒有的),成為行神蹟的工具;當人把杖交在神的手中,讓神使用,神更藉此賜摩西權柄能力。

我本是拙口笨舌「誰造人的口呢?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當摩西再度推託(出4:10),是以自己沒有口才、不會說話,作為理由,甚至是不相信神可以賜給他口才,也許摩西自認為無法在公眾面前說話,也可能是推託之詞。11-12節神說「我必賜你口才」,這句話原文的意思是「我要與你的口同在/我是(I AM)與你的口同在」,這又再次彰顯了神是誰、神的同在,能夠補足我們一切的缺乏,我不會、我不能,都無所謂,關鍵是:神會、神能、神是。

你願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指教你們所當行的事」賜夥伴、賦予權柄。最後,13節當摩西要逃避呼召時,表明不願承接此重任,就算神一直應許必同在、同行,向摩西顯示祂是誰,但摩西不願意前往。神雖然也被摩西搞得不耐煩,甚至「發怒」,但卻仍提供解決方案,讓亞倫代替摩西成為口,向眾人宣講(出4:14-17,19),神告訴摩西尋索他性命的人死了,可以安心回去。神真的憐憫、等候所要呼召的人;即便一再推託,神卻仍然願意等候、使用;然而我們要怎樣回應?

即便經歷了五次的呼召與推託,神充滿耐心地回應;但看得出來摩西對於回應呼召還是有所保留,以至於在出4:20-26,神甚至想要殺了自己所揀選的人。因為摩西雖表面上回應呼召,但卻沒有「遵神命令」的態度與行動─為自己的兒子行割禮─這是立約、信靠順服神。神實質上是要摩西回到亞伯拉罕之約(以割禮作為順服神、以神為神的標記),重點是「約」而非「割禮」,全然順服神的主權。可見此時摩西還在逃避,沒有真正以神為神,好在西坡拉發現並提醒,甚至將孩子直接行割禮。神憐憫,摩西身邊有如西坡拉的賢內助;也有亞倫作為同工─摩西以他當作口,他以摩西當作神(神的僕人、傳遞神話語信息、帶領百姓)。

三、透過摩西的歷程,讓我們再思呼召的本質與意義:

每個人都有生命的呼召;因為神對每個人都有他的計畫,端看人回應與否。有熱心、有熱情,卻不等同於有呼召;呼召是尊神為王,交託主權,不倚靠自己的經驗、能力與才幹,無關我是否配被使用,而是神的呼召與揀選、是神的主權、神配得、神在我身上彰顯出祂的奇妙作為與計畫。從「我是誰、我想、我能」→「我誰也不是、我不想、我也不能」→「神是誰、神揀選、神能」。無關我是誰,而是神是誰;無關我要做什麼,而是神要做什麼;無關我有什麼能力,而是神有全能。

呼召與回應,是一個信靠順服的「過程」,是讓我們認識神是誰的歷程,建立與神關係的過程。走在神的計畫與心意的歷程中:當我質疑自己是誰而不配、不行時;請記得,神應許「我必與你同在」I Am with you、神是與我同在的。當我不夠認識神的名與屬性時;請記得,神應許「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神是獨一、永恆、可經歷祂豐富屬性的。當我自覺他人必不信我,也不聽我時;請記得,神要用我們手中所有的,交託主權,讓神來使用,神必賜予權柄能力完成祂心意。當我自覺沒有口才時;請記得,神應許「我必賜你口才」,「神要與我的口同在/神是(I AM)與我的口同在」的。當我推託不想回應呼召時;請記得,神為我們預備屬靈的夥伴,我們並不孤單。當我願意回應呼召時;請記得,要全心信靠順服,關鍵不是「做什麼」,而是先成為神順服聽命的兒女,完全降服於神,回到神與我們所立之約中,用行動與生命表達心中的順服,也不要輕看呼召隨便對待,要在生命的歷程中思想呼召的意義與使命。

今天,神是否提醒我那個曾經的呼召、一生為主而活的呼召?神給我人生的呼召是什麼呢?不要再逃避了,我們都有「全心全人為主而活、做全職基督門徒的呼召」!同樣地,倘若神就是真的呼召我要「放下一切,受訓練、全時間做傳揚福音、講解真道的全職事奉」我又是否願意回應?不要再逃、再找理由與藉口了。因為神的呼召與揀選,從來沒有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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