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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任凭|林毓伦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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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员:林毓伦牧师
经文:士师记16: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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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孙是在士师记中所占篇幅最长的士师,共用了四章来记叙他的作为与生命状态。参孙的父母本来是不孕的,但因神的怜悯,告诉他们「向来你不怀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所以你当谨慎,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13:3-5因此这对父母知道所生的儿子乃是要分别为圣,将来被神使用来拯救以色列百姓的。然而参孙的成长并非完全顺服神,一方面碰触死尸、吃了尸体中的蜂蜜;另一方面在情感上前后爱了一个非利士人、一个妓女、以及一个出卖他的女人―大利拉。在感情上没有好归宿,在属灵生命中也有极大的破口,最后被剃去头发、剜去双眼,失去力量的来源,直到生命的最后因为回转求告神,最终与非利士人同归於尽,死时杀的人比活著的时候杀的人还要多。从参孙的生命,我们也可以看自己是否有相同的问题,或处於相同的属灵光景,并且恳求神的怜悯临到我们能赶紧回转,真正明白并顺服神的心意。

一、约的纪念

参孙之所以成为拿细耳人,是因为「神主动」拣选他、使用他,是神怜悯他的父母,给予他们孩子,并且宣告了这个孩子将来要为神所用,这是神主动的立约。此外,神也清楚的表明,这是一个「分别为圣」的约,因为在民数记(6:1-21)清楚记载拿细耳人的意义是「归主」的意思,也就是「分别为圣」,因此这样的人在生活当中有特别的规定,特别是关於圣洁的条例,也就是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喝什么清酒浓酒做的醋;不可喝葡萄汁,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留发绺长长,不可挨近死尸其实这一切的规定,都是要拿细耳人记得自己是「归主、分别为圣,离开世俗要为神所用的」,再加上民数记记载的是「人主动许愿要成为拿细耳人」,但这里却说明参孙是「被拣选」成为拿细耳人,不禁让我们想到,作为基督徒的意涵。

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若干程度好像跟参孙有著某种意义上的连结,一是我们被神「主动的救赎」,我们之所以能够做基督徒,是因为神在创世以先就为我们预备了救赎,从亚当、夏娃犯罪时那只为他们所死的野兽,以兽皮遮盖他们身上的羞辱,到亚伯拉罕献以撒时那只神所预备的羊,一直到为我们的罪恶道成肉身、降世为人的羔羊耶稣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时就为我们死、埋葬、复活,神的爱就向我们显明了。这样的救赎之约都是恩典,这都是「神主动所立的约」,耶稣基督主动的降下,使我们能够蒙恩,得著「基督徒」这个身份,是蒙基督拯救并且要信靠、顺服、跟随基督的真门徒。也因此我们被赋予了一个使命,就是要「分别为圣」,反映出耶稣基督的荣美与性格,入世却不属世的活在这个世界而不被世界给宰制,而是我们的心只顺服基督,思想与行为也忠於基督,甚至我们的生命终其一生为主所用,因为我们活著的目的是为了荣耀神。

神主动选召我们如同他主动选召参孙,这是恩典;神与我们立约要我们分别为圣成为基督的门徒,也正如他要参孙分别为圣成为一个器皿来为主所用;而神要透过参孙在非利士人面前得胜拯救以色列人,神也盼望藉著你我生活中的细节,每个与他者的相遇、经历都能为神所用,使得神的国藉著你我(教会,这个被分别出来的群体与个人)能够传扬、彰显在世人的面前。这是神与我们所立的约,是恩典救赎之约,是分别为圣之约,也是带著使命的约,我们应当时时纪念、实践。

二、灵的警醒

参孙知道自己是拿细耳人,他可以细数出拿细耳人该做与不该做的事情,他身上的头发应该也常常提醒著他的身份。然而我们却可以看见他生命中的任性,甚至是任意妄为。从经文里(1314章)我们可以发现参孙的父母应该是尽量照著神的心意抚养、教育预备他能够为神所用,但是到后来,父母也拗不过参孙,只好由著他、任凭他要跟非利士女子结婚。参孙又爱上不该爱的人,先是爱上外邦、敌国、压迫他们的非利士人的女子,接著任凭自己在性上不圣洁与妓女同寝,最后爱上了一个为财而出卖身体出卖爱情的大利拉。在情感的抉择上,参孙没有询问过神的心意,也不在意父母的规劝,只凭著自己的双眼与喜悦就做出抉择。在性格上参孙的易怒、骄傲也突显出个性上的败坏、软弱与任性,而在属灵生命中「不求问神」更是他致命的问题,对参孙的描写只有在15:18「杀拜非利士人口渴时」以及16:28「临终前」提到参孙向神祷告,其他地方完全看不到参孙与神建立关系或是呼求神。这不禁让我们思想,一个拥有神所赐力量的人,不一定是个合神心意的人,一个「被神的灵感动、被神的灵赐与恩赐」能够被神所用的人,却不一定是一个与神相连,有神的引导的人。

参孙拥有神所赐的力量,也有神的灵的感动,却不愿意真正与神连结、寻求神的心意,而让自己多次任性,因此神也就「任凭」了参孙,即便参孙在极大的错误当中,但是神仍旧使用他的「错」成为神手中的工作。因此我们不禁思想:能够有能力与大能完成神的工作,或是常常被圣灵感动去行大事,不代表我们与神有紧密的关系与连结;反之,当我们愿意先寻求神的心意,先愿意成为一个「对的人,与主连结的人」而蒙神带领与圣灵感动时,必能为神所用合神心意的方式做合神心意的事,因为我们的生命先被调整正确了。我们现在的属灵光景如何呢?生命品格又如何呢?即便我们已经在服事的岗位上,又或者是我们很有能力、大能,但倘若我们不愿意寻求神,不愿意先有一个「与主连结」的生命,即便被圣灵感动能成就一些事情,但对我们的生命也毫无益处,因为我们可能只是在「任性」中被神「任凭」和「允许」来成为神手中的工作,却不代表我们合乎神的心意。我们省思自己内心,是否与参孙有著一样的自视甚高,倚靠自己的力量、财富与经验法则呢?又会否在眼目的情欲、肉体的情欲与今生的骄傲当中败落呢?明知道神的约以及当做或不当做的事,却故意的任性、任凭自己,最后神也会任凭我们,甚至神已经离开我们也不自知。

三、神的心意

其实,从神的角度来看整个事件,参孙的每一个抉择与意念,没有一件事会叫神惊奇,因为我们的神是全知、全能的,是预知也是预定一切的,然而当他给人自由意志选择跟随与否时,一切仍在他的掌管之中,一切也都在他的计画之中。虽然从神的预知当中我们可以知道神早就知道参孙的一切选择,但却还是爱他、感动他,也盼望他能合神心意,只是参孙依然故我,神任凭他,但神却仍然用这任性的参孙来救以色列人出敌人的手,神对参孙个人之爱以及对以色列百姓民族之爱,更多让我们看见神的爱与等候,即便任凭,也等候参孙的悔改,以至於即便最后参孙祷告的动机是报仇,但神仍然在爱与完全的心意中垂听参孙的祷告。

其实,从神的全能和神性来说,无论我们的好与坏、对与错,都早在神的预知和预定之中,甚至我们的一切错误,只要是神所允许的,都可以在神的手中成为神的对。如果我们的人生有10种抉择,20000种不同的开放性的可能,那没有一种可能神会不知道,因为都在神的预知当中;但更重要的是在神的主权当中,神早已预定了一个结局,然而这个结局却也在神的怜悯里,让我们有「认识耶稣基督、信靠耶稣基督、跟随耶稣基督、服事耶稣基督的可能」,我们的一切都可以在神的手中,为神所用,但关键是我们要选择任性,让神任凭,还是选择顺服神的心意。

参孙到了最后,才呼求神,从他最后的呼求说「主耶和华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可以从他用三种称谓看到他真正的承认:主―承认生命的主宰;耶和华―掌管万有自有永有的那一位;神―唯一真神,独一的真神。参孙到了生命的最终,才真正的求告神,但可惜的是,最后他仍以「为自己报复」成为祷告的主题,即便神也可以使用这样的他,但仍让人不胜唏嘘。但在希伯来书11:32-33「我又何必再说呢?若要一一细说,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他们因著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却把参孙归类为因信得生的信心使者之一,我想最终在神面前的悔改,称神为圣,使得参孙因著信而蒙神喜悦,不仅只是他成为一个被神所用的人,更因著信成为蒙神恩典的人。

我们要选择成为一个任性、让神任凭、硬著颈项不寻求神的但仍然可能可以靠著自己的勇力、努力去服事神,看起来有所事奉的悖逆的子民,还是要成为一个愿意与神连结、呼求神、寻求神心意,时时倚靠神、跟随神,以至於神愿意使用我们这跟随他的人成为贵重的器皿?「在大户人家,不但有金器银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为贵重的,有作为卑贱的。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2:20-21,愿我们都不再任性,不让神任凭,而做听命顺服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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